苗栗縣警察局表示:竹南分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警員謝君明,於105年1月27日17時10分接獲民眾報案,聲稱渠母親停放於造橋鄉造橋村騎樓下之機車遭竊。經謝員前往失竊地點勘察,並調閱所有周遭監視器發現,竊嫌係於105年1月27日4時許將該機車竊走,謝員立即依竊嫌行進路線擴大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惟因夜間影像不清且竊嫌刻意戴帽掩蓋,故臉部正面均未被監視器拍下,導致難以辨識竊嫌特徵,但謝員心有不甘,瞪大雙眼盯著監視器畫面反覆仔細查看,終於發現其中一段不到1秒鐘影像,竊嫌有稍微側身轉頭,謝員因平時對於勤區掌握落實,馬上認出竊嫌與轄內毒品前科犯彭姓男子極為相似,謝員趕緊請同仁前往彭男住家附近查看,果然發現該部失竊機車停放彭男住家附近,彭男見事跡敗露,遂向員警坦承竊盜該車之情事,並稱是為了方便返家,隨機在路旁竊取機車代步,全案依違反刑法竊盜罪將彭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竹南分局指出,造橋分駐所警員謝君明平日落實勤區查察,掌握轄內治安人口,順利於105年1月27日破獲當日發生之機車竊案,深得民眾信任及肯定。 謝員受理民眾報案,立即積極偵辦,鍥而不捨反覆查看監視器,又因落實掌握轄區治安人口,以不到1秒鐘之側面影像,順利破獲機車竊盜案,深獲報案民眾肯定,足為警察同仁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