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友明通霄報導】苗栗縣通霄警察分局指出,該分局烏眉派出所副所長陳樹成於105年2月12日12時23分接獲報案,在苗栗縣通霄鎮苗128線與台一線南下路口處有不明路倒案件,經警方到場調查發現,當事人賴*民駕駛F**-675號重機車載母親賴**淑,由通霄市區購物後沿番社橋往外環道直行,與前方右轉彎不明車號自小客車發生擦撞,造成母子均受傷送醫(賴男目前尚在住院觀察中),肇事駕駛下車察看後有趨前將機車扶起,但未待警方及救護人員到場即駕車離開,也未留下任何聯絡資料與方式,經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肇
事車輛為B8-6**7號自小客車。
肇事駕駛陳*銘經警方通知於(15)日到案,陳民於警訊中坦承原本在路口應該左轉往白沙屯拱天宮,因手機導航迷路,卻右轉南下苑裡,又因右轉方向燈未亮而肇事,肇事後因車內小孩受驚嚇,哭鬧不休,陳民竟未待警方及消防人員到場,也未向被害人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即先行駕車離開肇事現場,遺棄傷者,警訊後依傷害、肇事逃逸、遺棄罪函送偵辦。
通霄警分局分局長陳國文表示:警方積極調閱,立即破獲該肇逃案,發揮警察無畏之精神,義行足堪表揚。並提醒社會大眾春安工作期間,為維護春安工作的「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心」三大工作主軸,警方將加強並落實各項勤務之執行,使鄉親能安心過個好年。
圖-通霄警分局分局長陳國文表示:警方積極調閱,立即破獲該肇逃案,發揮警察無畏之精神,義行足堪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