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辦理變更苗栗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案,12月3日再次召開南苗台糖土地開發利用協商會議,並取得共識,台糖公司同意放棄設置加油站,消除地方疑慮,縣府將在修正規畫方案後,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查。
苗栗市南苗地區原袍澤新村台糖土地,在民國96年拆除眷舍後一直閒置,影響都市景觀和土地使用效益,且南苗地區人口、店家密集,已不適宜發展工業,因此在辦理的變更苗栗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案中,納入南苗台糖土地一併規畫,將中正路東側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併同西側住宅區整體開發。
內政部都委會為尊重地主台糖公司意願,在99年12月14日的會議中,希望縣府與台糖公司協商,並由台糖公司提出完整開發計畫,再提會討論;縣府根據內政部都委會的要求,多次與台糖公司協商及修正變更方案,內政部都委會亦在今年5月及11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查,但因對於畫設加油站專區、公共設施回饋比例等部分並未有具體共識,專案小組決議由雙方繼續協商取得共識後再議。
今天上午,縣長劉政鴻、副縣長林久翔、縣府工商發展處長沈又斌、地政處代理處長陳斌山再次邀集台糖公司中區處經理徐繼聖等人,在縣府5樓會議室召開南苗台糖土地利用協商會,終於取得共識,台糖公司決定放棄設置加油站,改為規畫公園、停車場、廣場,化解了地方民眾擔心設置加油站的疑慮。
另外,台糖公司接受縣府的方案,規畫至少1分地面積的兒童遊樂場用地,以符合都市計畫法規定,縣府亦採納台糖意見,同意將原預定8米的道路寬度調整為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