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彗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有部分民眾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表示沒有收到該稅單,即可免去限期繳納稅捐之責任,這是錯誤的觀念。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郵寄至民眾住居所,若民眾因事不在且家中又無人代收稅單時,郵局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會將送達通知書黏貼於門首,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稅單一經存放郵局,縱未領取,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期繳納,即應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則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應特別注意小心。如果擔心忘記繳納稅款,可申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
稅捐稽徵局提醒民眾指出,104年地價稅繳款書大批催繳作業已於2月份開始,尚未繳納稅款的民眾,請特別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看到門首貼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時,請儘速前往寄存郵局領取稅單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