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成功爭取到2011台灣燈會的主辦權,為配合燈會活動,苗栗縣政府即日起廣邀各業者發揮創意巧思,結合在地元素、生活美學,來開發燈會特色伴手禮,讓遊客在燈會期間賞得開心、玩得盡興,更能將驚喜帶回家!
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策劃的「2011台灣燈會伴手禮甄選」活動,將自99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展開一個月的報名收件作業,凡具合法登記並設籍於苗栗之文化創意產業(如陶藝、木雕、藺編、糕餅、茗飲等)相關業者皆可報名參加。本次甄選活動以「2011台灣燈會在苗栗」為主題,參加甄選之作品以代表苗栗形象與燈會及兔年意象為主,透過優質包裝與設計加值地方特色產品,同時展現苗栗地方精神,所有產品以納入苗栗在地文化為佳。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局長徐文達表示,為讓所有苗栗的文創業者都有機會參加此次甄選活動,甄選類別共分為生活實用品、糕餅乾果食品、茗飲、遊戲紀念品、其他類等五大類,採二階段甄選方式選出共20項的特色伴手禮,這20項入選作品的業者不但可優先取得進駐2011台灣燈會現場攤位權利、獲得攤位費用全免、識別包裝的使用權,並可同時於自有通路販售,預計可在燈會辦理期間,創造多贏的效果。
本甄選活動報名簡章可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 (http://www.mlc.gov.tw/)下載,或至文創產業科辦公室(聯絡電話:037-352961*515)索取,歡迎縣內各方好手集思廣益、發揮創意,讓特色伴手禮為百年燈會更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