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周淑美
聯絡電話:331900轉832
(苗栗訊)納稅人如因欠稅逾期未繳,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該分署會先寄發傳繳通知書促請欠稅人繳納,如仍未繳納,就可能會對欠稅人任職之公司、行號或機關發出扣押薪資執行命令,扣取每月3分之1的薪資;或對欠稅人名下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扣押,禁止欠稅人領取。
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注意稅單上的繳納期限並如期繳稅,如逾期未繳,除需加徵滯納金外,還會因欠稅被移送執行而扣取薪資或存款,影響個人工作及信譽,不可不慎。
若想進一步了解欠稅執行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該局法務科(電話:037-331900轉831~833)。
聯絡科室:稅務局法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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