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偵查六隊,共同接獲情資顯示,專案小組分析調查發現犯嫌人林○佑、葉○龍為收取選舉賭盤之地方組頭,僅有熟客才得以下注該選舉賭盤,且應有上手操縱該賭盤,並依選情隨時調整讓票數,疑有以簽賭之偏好影響投票權人自由意識,意圖操縱選舉結果,影響選舉之公平性。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竹南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偵查六隊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於偵辦過程中發現犯嫌林○佑、葉○龍二人提及簽賭職棒(當時為U12世界棒球錦標賽)及苗栗地區立委選舉(陳超明、康世儒、杜文卿)等人開盤、讓票等情事,二嫌確實有從事經營博彩,並配合總統、立委選舉賭盤供人簽賭。
本轄竹南鎮林○佑、葉○龍二嫌平時從事六合彩、職棒(籃球)供不特定人下注簽賭,本次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竟從事選舉賭盤,供不特定人下注簽賭。因選舉日期將近,情況急迫,為消弭影響公正選舉之因素,乃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馬檢察官鴻驊指揮,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通訊監察進行偵辦。
於今(15)日7時許,專案小組人員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分別前往林、葉二嫌竹南鎮所居住處所執行搜索,當場起獲手機1支、平板2台、帳册1本、電腦1台、手機1支、隨身碟1支、帳單5張及現金新臺幣20萬元,經警詢後坦承經營六合彩、職棒(籃球)及總統、立委選舉賭盤供人簽賭,全案依違反刑法賭博及選舉罷免法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