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牛肉原料原產地強制標示,縣長劉政鴻今天帶隊查察縣內火鍋店、牛肉麵店等餐飲業牛肉產品來源,受稽查業者販售牛肉都取得合格證明,並配合張貼原產地標示,未發現違規。
「牛肉原產地強制標示」9月12日起正式上路,縣內所有販售散裝牛肉食品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場所,均需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哪個國家,提供消費者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
縣府衛生局在法規實施日前,已實地輔導稽查將近600家的食品及餐飲業者,另寄送3200份的牛肉來源貼紙與宣導單張,請縣內販售或有使用牛肉的食品及餐飲業者均需張貼牛肉來源,供消費者選購參考。
配合衛生署啟動「牛肉原產地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縣府衛生局將持續針對縣內販售散裝食品的南北貨販售店、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速食業、餐廳、夜市攤販等展開地毯式稽查與輔導。
縣長劉政鴻關心民眾健康,上午會同消保官巫志偉、衛生局長羅財樟等人到苗栗市千葉火鍋餐廳、田新牛肉麵店稽查,業者在店門口、櫃檯、火鍋料區皆有標示牛肉產地告示牌,供消費者清楚辨認。
千葉火鍋餐廳販售的牛肉火鍋料產地來自澳洲或紐西蘭,店家有牛肉進口證明,田新牛肉麵店清楚標示採用本地生產的台灣牛肉,甚至張貼牛隻供貨來源及健康證明書,讓消費者安心食用。
劉政鴻表示,若經查獲未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如產地標示不實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縣府衛生稽查人員為民眾健康嚴格把關,呼籲所有販賣牛肉或牛肉原料食品業者全力配合,避免受罰。
食品科長林玉禎說,消費者關心美牛瘦肉精案,有權利知道牛肉產地證明及標示,衛生局除針對來源不明的肉品加強抽驗外,另自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也都得清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