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察局曾局長為澈底肅清轄內涉營色情場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特指示各分局加強掃黃工作,頭份警分局長張啟祥非常重視,要求分局一組、頭份所等成立專案小組全力掃蕩,經過多日跟監埋伏後,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101年4月18日23時56前往頭份鎮東民路某護膚店臨檢,經突破二道門後,在該護膚店2樓查獲江姓女子意圖得利與黃姓客人從事性交易情事,立即帶回派出所偵辦。經訊問後,江姓女子及廖姓負責人等人均坦承上情不諱,全案將江女及黃姓男客依社秩法裁罰,廖姓負責人則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分局長張啟祥表示:護膚店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經營,明著以按摩、護膚為招牌,暗地卻從事媒介色情行業,為維護社會善良風俗,警方將運用各種勤務方式,持續掃蕩加強取締、以杜絕色情存在,並藉此呼籲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輕忽警方執法之決心,以免觸法。